一、 藏品档案具有一定的保密性,对外开放和查阅的范围内外有别,开放范围由馆长办公会议决定。
二、 藏品档案查阅在馆内进行,不借出馆外。一级藏品和保密性藏品档案的查阅经分管馆长批准,其余藏品档案经部主任批准,办理相关的借用手续;外单位人员查阅应持介绍信经分管馆长批准后办理相关借用手续。
三、馆外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能对本馆藏品进行拍照。需持所属单位介绍信,填写《成都华希昆虫博物馆藏品拍摄审批单》,经本馆研究人员同意,部门主任、主管副馆长、馆长签字后,方可进行拍摄,拍摄过程应由库保员全程陪同。
四、本馆藏品原则上不能外借出馆。如单位或个人确需借用藏品进行研究,应持商借函经批准后方可借用。借用人员要负责藏品的安全保管,确保藏品安全。
1.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般藏品,填写《馆外研究人员借用藏品申请表》,经本馆相关专业人员同意,部门主任、主管副馆长批准后,方可借用。
2.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珍稀藏品,填写《馆外研究人员借用藏品申请表》,经本馆相关专业人员同意,部门主任、主管副馆长和馆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,并于一周内归还。如需续借,应办续借手续。
3.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级藏品,经本馆相关专业人员同意,部门主任、主管副馆长、馆长审批,并报省文物局批准,再办理借出手续,并于一周内归还。如需续借,应办续借手续。
五、 科普书籍和影像资料可以免费外借,但需办理借用手续,填写《科普资料借用单》,由部门负责人签字。